关于《中国绿色预制菜之乡评价认定规范》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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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

     根据《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由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、中国绿色食品协会、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《中国绿色预制菜之乡评价认定规范》团体标准,经审查符合要求,现予以批准发布,并于202371日起正式实施。

 特此公告。

 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

  2023628

2023年10月23日 17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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